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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ZC-009 类 别:资产/财务管理 标 题: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主题词:会计 电算化 管理
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务部的会计电算化业务,根据《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硬件管理
(一)会计电算化应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并需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登记,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会计信息系统所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以保其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会计数据的安全;
(三)机房应安装空调、抽湿等设备,以保证相应的温度、湿度;
(四)操作人员应随时保持设备的洁净,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五)硬件发生故障时,应由专人或定点维修人员负责检修排除,做好维修记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六)系统的开、关机应由系统管理人员或专人负责,并需严格遵守开、关机顺序。
二、软件管理
(一)选择的财务软件应符合财政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并且能满足会计电算化的实际工作需要;
(二)财务软件应在软件开发商的协助下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三)系统管理人员应对软件进行正常维护,包括对程序、数据、编码的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备查;其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软件数据进行修改、删除;
(四)会计软件运行发生错误,系统管理人员应立即检查处理,如无法处理,需及时与软件开发商联系,弄清原因,排除故障;
(五)会计核算软件的修改必须在财务部负责人的批准和监督下进行,严禁擅自修改软件。
三、岗位责任制管理
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要求,设置电算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岗位。
(一)电算会计主管负责协调和管理整个会计电算化工作;
(二)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系统和财务部网页及内部局域网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杀毒和更新杀毒软件,每天负责开机、关机,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和记录备查,保证系统合法、安全、可靠;
四、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一)财务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授权认可后方能上机操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上机操作;
(二)财务部工作人员应按密码和操作权限操作,除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房操作;
(三)任何人员禁止在网络机器上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使用外来软盘时应先进行杀毒;使用内部局域网时禁止同时使用校园网等外部网络系统,以保证计算机数据安全和防止感染计算机病毒;
(四)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和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程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
五、档案管理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数据;
(二)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三)会计电算化的数据,必须每日备份,重要的会计数据应准备双份。
(四)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用其他介质进行备份,防止会计档案和数据丢失;
(五)会计档案要严格保密,按规定保管,不得随便翻阅、打印和复制与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数据。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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