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本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精神,为促进上海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新形势下实现上海高等教育的新发展,决定实施上海高校本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工程。结合以上精神,请各学院从培养艺术类创新人才的角度出发,有计划地、合理地进行对照,如需提出申报项目,请在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送交教务处(课题立项申报表向教务处索取)。
附件(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本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0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