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11日
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经领导审核确认,我校2008年江西省美术类(统考)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方向
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备注
艺术设计(1)
(2)、(3)
851分(综合分)
按综合分,文理统一排序。
英语不低于60分。
综合分=专业分*3+文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