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29日
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经领导审核确认,我校2008年陕西省美术类(统考)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方向
录取最低控制线
备 注
艺术设计(2)
907.5分
(综合分)
按综合分,文理统一排序。
英语不低于60分。
综合分=专业分*2.5+文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