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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查科目:
(一)专业初试科目:
1、才艺展示:唱一首歌、跳一段舞;
2、播报新闻:播报一节新闻稿。
以上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嗓音和外形气质等。满分200分。
(二)专业复试科目:
1、作品朗诵:脱稿朗诵自备的文学作品(300——500字);
2、即兴评述:当场抽取指定话题或名句格言,稍作准备,然后针对内容发表评述。(限时3分钟,不能少于2分半钟)。
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感悟能力、艺术表现能力、生口才及综合素质;满分200分。
(三)两试成绩相加,排出专业名次,满分400分。
二、考场纪律:
1.请按指定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场作前期准备工作。如有特殊或突发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必须事先和我们取得联系;迟到而影响排定顺序考试者以自动放弃考试论处。
2.请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指定地点候考,不要随意乱走。
3.请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每个考生考试完毕后必须离开考场,不能影响其他考生的考试。
4.请考生不要化妆,不要穿高跟鞋。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0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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