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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培养特点,特制订本规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
1、面试
即兴故事创作与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现场抽取材料所提供的图片或成语,进行故事创作,经过3分钟准备,口头即兴讲述,每人讲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据此了解学生想象力和创作构思等能力。
2、笔试:(满分300分)
经过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观看一部短片,让考生为短片主人公写作一篇500字的人物小传,再写作一篇1000字左右的影评。每篇作文满分150分,考试时间2小时。通过作文,考查学生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判断评价影视片的能力(上海地区的考生,凭上海市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不需参加此项考试,仅需参加我校的专业面试)。
二、评分方法与原则
1、面试教师每组应不少于三位,经讨论后打分。
2、笔试试卷均用封闭密号、密卷形式阅卷,每份试卷须由两位以上教师阅卷。
3、出现判分有争议者,由招生考试工作小组集体阅卷,以求合理判分;
4、两试成绩相加,计算专业总分。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教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
3、考生严禁在试卷纸规定区域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4、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违者作作弊处理。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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