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05日
各学院、部门、中心:
因我校学生即将面临就业选择,为方便学生就业咨询,指导并规范学生就业工作,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成立就业指导中心,隶属教务部管理,由招生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处协调负责。
中心编制岗位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就业助理一名。
中心的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学生的职业规划、就业指导、毕业实习等工作。
特此通知。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07-11-27